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,合肥市、宿州市、黄山市制定的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》今日起施行。三市成为我省首批通过立法约束餐饮浪费行为的地级城市,标志着我省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。
为贯彻落实省制止餐饮浪费、弘扬文明新风工作座谈会精神,推动习大大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落地见效,合肥、宿州、黄山三市在抓好日常宣传引导、行动倡议、文明实践、市场监管和反面曝光的同时,着眼常态常效,加快制止餐饮浪费法治化进程,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》,将近年来本地整治餐饮浪费的经验做法以法规形式进行固化,对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职责、餐饮经营者及消费者义务、制止餐饮浪费的具体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。同时,条例明确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,设立红黑榜名单,用法治手段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和餐桌不文明行为,推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有机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,为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